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什么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什么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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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什么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什么台账)
04-07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要求是什么?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教育培训的对象包括从业人员、劳务派人员、实习的学生等。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28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要求是什么?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29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做到以下几点:(1)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2)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3)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法》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要求是什么?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殊种类作业的从业人员。根据《安全生产法》第30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有关部门应当互相协作,科学、合理、及时地确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以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另外,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什么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31条对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制度作了规定。三同时,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文件资料档案,并妥善保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或者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与此有关的行政许可一律不予审批,同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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